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五章 设置安全与维护第三十六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进行安全检测。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