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主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