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五章 政府引导第四十四条已修改鼓励建设绿色交通、绿色照明、绿色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