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节约资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绿色建筑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