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动员和组织公民无偿献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