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公共文化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保证公共文化服务需要。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