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扶持、规范民间文艺团队健康发展,引导民间文艺团队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在职称评定、学习培训、项目申报等方面提供支持。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