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增强文化自信,促进自治州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