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做好灾民安置、灾后救助、卫生防疫等工作,积极救治受伤人员,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帮助受灾人员恢复生产和生活。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