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第四章 处置与救援第四十三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刊登、播报、发送防汛防台抗旱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公益宣传,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应急响应期间,应当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当地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提供的有关信息,并提高传播频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