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应急响应期间,执行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援紧急任务的车辆实行优先通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交车辆通行费用。具体办法由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公安、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制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