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建立防汛防台抗旱风险管控力评价机制,发布有关风险管控力指数,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