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现役军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其表彰奖励按照本条例执行,其他保障从其部队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