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三十四条有效鼓励组织和个人利用八字花大门民居、土掌房民居等传统特色建筑风格的民居,发展特色旅游。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