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其他违反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予以执行。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