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规划、设置与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