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七条有效对保护不力或者决策失误,导致已公布的传统风貌建筑受到严重破坏的,上级人民政府传统风貌建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整改并反馈。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