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鹰嘴豆产业促进条例第十条有效鹰嘴豆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二)不得生产经营假、劣鹰嘴豆种子;(三)建立和保存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鹰嘴豆种子生产者应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可以向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种子质量认证。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