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应当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支持和引导职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消费者、协会会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