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完善的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旅游发展,并根据需要组织建设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为旅游者提供线上和线下信息咨询、交通换乘、应急救援等服务。

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发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旅游服务,提升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