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扶持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品、农副产品等文化旅游商品,打造旅游商品知名品牌,建立健全促进旅游消费机制,制定促进旅游消费的政策和措施,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