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在湖区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殖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