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第五章 绿色发展第四十三条有效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利用湖区文旅资源,建设体现洞庭湖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