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二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湖区植物病虫害防控投入品推荐名录,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布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制定鼓励支持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增效使用和秸秆综合利用绿色补贴的配套政策,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