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八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建设包含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信息、食品来源与流向等基础信息数据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公众服务平台。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