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推动行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消费者组织应当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