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食品经营者贮存或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符合法定要求;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置隔离设施和专用取用工具,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容器或者包装材料。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