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