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利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或者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名义进行非法、营利活动的,由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