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承包经营的土地加强用途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农地农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