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网箱养殖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3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