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和博山区、淄川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源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兼顾、注重综合平衡,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实施有效保护。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