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水源地的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实施保护。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