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发挥水库防洪、供水功能,防止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