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第四十二条有效未成年人解除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并与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妥善交接,协助落实或者解决其就学、就业等问题。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