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第四章 健康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办法,规范乡村医生人员招聘、业务开展和待遇保障,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稳定和壮大乡村医生队伍。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