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茶叶产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有关茶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推进茶业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提升茶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水平。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