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