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中医药宣传工作机制,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扩大中医药影响。每年10月22日世界传统医药日为本自治区中医药宣传日。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