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在实施旧城旧村改造和重大工程建设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红色文化资源调查,及时保护新发现的红色文化资源。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