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军用无线电设施正常工作的,或者对军用无线电设施产生有害干扰,拒不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