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五章 抚恤优待第五十条有效国家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予以住房优待。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或者居住农村且住房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优先解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惠。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