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有效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