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九章 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六十七条有效选举委员会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