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防止食品浪费,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