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当自申请名单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公示截止之日起三个月内,采取投票、评分、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评审,出具评审结果。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