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五章 科普人才与科普组织第四十三条有效鼓励科技工作者、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媒体工作者等发挥自身专业和技术特长,参与各类科普活动;所在单位应当对其参与科普活动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