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其服务场所设立医疗卫生、健康护理、疾病防治等科普宣传橱窗或者专栏、多媒体终端,并组织开展各类面向患者和公众的医疗卫生科普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