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在校青少年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完善科学教师配备与培养机制、课程设置、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教学保障体系,建立学校科学教育考核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科学技术教育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利用科技类博物馆、青少年宫、科普教育基地等开展科学教育活动和科技创新教育活动,支持和引导在校学生参加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