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渔港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2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